解读 | 病媒生物防控,抽样原则及数量
1.抽样原则
随机性原则
1)被检单位采取随机抽样方式(城市唯一单位例外)。
2)不得按照城市提供的线路和场所进行检查。
覆盖性原则
1)检查时应在城市的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不同方位抽取被检单位。
2)副省级市和地级市抽样范围应涵盖所辖各区,县级市(县)应涵盖所辖各街道。
3)不得在同一个区域连续抽查同一类型的场所,应分散抽查。
样本适宜性原则
1)下述抽样数量表中数量,是最少检查数量,随着城市规模增大,可增加抽样数量,以获取客观的评价结果。
2)地域不同,病媒种类、孳生地和习性也有差别,本课件中未涉及到的其他重要场所,考核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适当增加检查场所。
2.抽样场所及数量
注意事项:
1. 被检查单位数量不足或缺少时,以社区或餐饮补充。
2. 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建筑工地,应尽量选择有食堂、院落的进行检查。
3. 市级资料应全面检查,区、街道、社区、成员单位至少各抽查1个。
4. 城市创卫有PCO参与时,要检查PCO公司,否则不查。(不要求
创卫城市必须使用PCO公司) |